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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RWA 监管隔离:八部委如何划定代币化与加密货币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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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Noda
Software Engineer

2026 年 2 月 6 日,中国采取了一项主要经济体从未尝试过的大规模行动:正式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的监管待遇与全面禁止加密货币区分开来。由中国人民银行(PBOC)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领衔的八部委联合发布了“银发 42 号”通知,这是一份重塑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待数字资产方式的全面公告。传达的信息非常明确:欢迎区块链技术,但必须按照北京设定的条款执行。

这并非中国对加密货币立场的松动。比特币、以太坊和所有虚拟货币仍然被严格禁止。改变的是,中国监管机构首次为由现实世界资产支持的代币化证券划分了一个独特的法律类别——为国家监督下的代币化创造了一条狭窄但重要的路径,同时进一步封死了其他所有途径。

八部委框架:“银发 42 号”到底说了什么?

联合通知——正式名称为《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风险的通知》——由八个政府部门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

对于虚拟货币,传达的信息虽然熟悉但更为严厉。比特币和以太坊“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使用”。禁令现在明确涵盖了法定货币与加密货币的兑换、加密货币之间的交易、做市、信息和定价平台、代币发行以及挂钩加密货币的结构化产品。不再留有任何模糊地带。

突破点在于该通知对待 RWA 的方式。中国监管机构首次给出了官方定义:利用加密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权益转化为代币或类代币权利的活动。至关重要的是,RWA 代币化并未被彻底禁止——它被禁止,除非是在经过批准且获得明确监管授权的金融基础设施上进行。

这种区别意义重大。在“银发 42 号”发布之前,RWA 代币化在中国处于法律灰色地带。项目可以辩称他们处理的是实物资产的代币化表示,而非“虚拟货币”。这种辩解现在已不再成立。RWA 有了自己的监管类别、规则和执行机制。

境外门户:证监会 1 号文件

在联合通知发布的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2026 年 1 号公告:《关于基于境内资产在境外发行资产支持代币化证券的监管指南》。这份配套文件为希望为国际投资者进行国内资产代币化的中国公司建立了一个备案制系统(而非预先审批制)。

具体运作机制如下:内地企业可以在香港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向全球投资者发行代币化的资产支持证券。然而,控制底层资产的境内实体在进行操作前必须向证监会备案。所需材料包括备案报告、完整的境外发行文件、发行人和资产信息以及详细的代币化方案。

证监会还发布了禁止资产类型的“负面清单”。涉及国家安全风险、存在法律纠纷的资产以及某些类别的敏感数据被排除在外。该框架强制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跨境投资、外汇和数据安全的规定。

这不是放松管制——而是通过设计进行的监管。中国在传达一个信号:你可以对中国资产进行代币化,但只能在境外、只能通过批准的渠道,并且必须处于监管机构的全面监控之下。这与国内的禁令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为什么是现在?新康佳催化剂与 360 亿美元的全球市场

“银发 42 号”的发布时机并非巧合。2025 年 6 月,新康佳(Xinkangjia)DGCX 平台崩盘,导致约 200 万投资者遭受总计 130 亿元人民币(约 19 亿美元)的损失。截至 2026 年 2 月,有关部门已抓获 37 名平台负责人,并冻结了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这一丑闻证明,如果没有明确区分合法代币化与加密投机的规则,诈骗者就会利用灰色地带。

与此同时,全球 RWA 代币化市场的链上总价值已飙升至 360 亿美元以上,三年内增长超过 300%。贝莱德(BlackRock)的 BUIDL 基金——一种代币化的美国国债产品——其资产管理规模已超过 25 亿美元,并从以太坊扩展到了包括 Aptos、Avalanche 和 Solana 在内的七个额外区块链。分析师预计,到 2030 年,全球代币化市场规模可能达到 16 至 30 万亿美元。

中国面临着典型的监管者困境:要么忽视代币化,冒着资本流向不受监管的境外平台的风险;要么创建一个框架,将活动引导至国家控制的基础设施中。北京选择了后者——但在保证最大程度监管的条件下。

香港桥梁:亚洲代币化走廊初见端倪

香港在这一框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证监会(CSRC)的备案制度明确允许内地企业利用香港的特殊目的实体(SPV)进行境外代币化发行。这与香港自身在 2026 年大力推动数字资产监管的举措相契合。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正在运行一项试点计划,利用港元实时支付结算(RTGS)系统结算银行间的代币化存款交易。针对数字资产交易商和托管人的新许可要求预计将于 2026 年第三季度出台,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最低实缴资本要求为 1,000 万港元。香港还采用了 OECD 加密资产报告框架,以实现跨境税务透明化。

这些举措共同构建了一个受监管的代币化走廊:内地资产通过香港 SPV 流向全球资本市场,且处于中国证监会和香港监管机构的双层监管之下。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这种结构提供了加密原生 DeFi 世界无法提供的东西——由亚洲两个最成熟的金融体系支撑的监管清晰度。

这对全球代币化意味着什么

中国的框架在全球代币化领域产生了三个显著的连锁反应。

首先,它在国家层面验证了“区块链而非比特币”的论点。 中国押注分布式账本技术的价值在于受监管的金融基础设施,而非无许可的投机。这与新加坡金管局(MAS)、欧盟的 MiCA 框架以及日本修订后的《支付服务法》所采取的方法一致,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更严格的国家控制和明确的产业政策目标。

其次,它迫使境外 RWA 平台进行反思。 任何涉及中国资产(如房地产、供应链应收账款、贸易融资)代币化的平台,现在都必须应对中国证监会的备案制度。此前在内地资产与全球 DeFi 市场之间的灰色地带运营的平台面临二选一的境地:要么遵守备案要求,要么面临针对其中国合作伙伴的执法行动。

第三,它加速了代币化市场的两极分化。 以贝莱德(BlackRock)的 BUIDL、Securitize 的 SPAC 驱动扩张以及日益增多的代币化国债产品为首的西方市场,正朝着无许可或半许可的轨道发展。中国的框架则明确是许可制的、国家监管的,且依赖于结算基础设施。全球 RWA 市场并未向单一模型趋同,而是正在分裂为具有不同监管基因的平行系统。

中国方案核心的悖论

中国的立场中存在着内在的张力。中国法院在民事纠纷中越来越多地承认加密货币为“虚拟财产”,但交易加密货币仍然是非法的。新框架又增加了一个维度:通过批准渠道发行的 RWA 代币是合法的金融工具,但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技术则构成“非法金融活动”。

这带来了实际挑战。据估计,中国公民在境外持有价值 500 亿美元或更多的加密资产。“银发 42 号”框架将管辖权延伸至“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这意味着中资背景的境外加密货币业务现在面临明确的监管风险。任何境外机构不得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或未经授权的 RWA 代币化服务。

对于全球加密行业而言,其影响是深远的。原本可能流入 DeFi 协议或境外代币化平台的中国资本,正被重新定向至国家批准的渠道。这种趋势是加强还是削弱了整体代币化市场,取决于你相信哪种模式:无许可创新还是受监管的基础设施。

展望未来:定义代币化规则的竞赛

中国的八部委框架是主要经济体中,在监管层面将代币化与加密货币分离的最全面尝试。这不会是最后一个。欧盟的 MiCA 制度、美国 SEC-CFTC 的联合协调倡议以及新加坡不断演进的数字资产许可,都指向一个代币化合法、受监管且区别于投机性加密市场的世界。

问题不在于代币化是否会受到监管——那场辩论已经结束。问题在于,谁的规则将塑造这个代币化全球 300 万亿美元资产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随着“银发 42 号”的发布,中国已经给出了它的方案:区块链作为金融基础设施,在国家监管之下,以香港作为通往全球资本的门户。世界其他地区仍在书写各自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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